2014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这份文件对拥有1千500万人口的深圳市来说,意义非同寻常。深圳将成为中国电网公司转变业务模式的先锋—电网公司将从传统的售电业务模式向支持清洁能源、终端能效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迈出重要的一步。

我们期待这样的发展,相信它最终可以帮助中国实现减排,控制电力系统的成本,尤其期待可以将深圳的试点推广到全国,并呈现在新一轮电改方案的蓝图里。很多年来,睿博能源智库连同我们的合作伙伴,能源基金会中国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中国项目),一直都在支持电网公司做出这样的业务转型(详见报告:对中国电力行业政策的建议)。

按照《通知》的规定,政府将监管深圳电网公司的总收入,这样做可以减少电网公司的“总产量效应”—通常电力公司都是靠提高售电量来维持收入及利润。控制总收入使得电网公司的收入和售电量“脱钩”,正如美国许多州的实际经验,这种机制将促使电网公司更为容易地为终端用户提供能效服务(“脱钩”机制代表了一种可以确保电网公司的收入水平与终端用户销售电量无关的价格设定(或成本回收)办法。通过将销售增长模式与收入水平相分离,公司的财务绩效将不再与销售增长挂钩。目前美国25个州均采用了不同形式的脱钩机制,使其在54家地方配气公司和25家电力公司发挥着作用)。

谈到这一点,中国的电网公司是依靠售电量来获取收入的。2011年,中国政府制定了能效义务要求电网公司实施能效。与世界其它地方相似,中国的电网公司担心鼓励客户更高效地用电会减少电网的收入。而且,由于中国政府对电网公司的绩效评估主要依据是其收入和利润,更加剧了电网公司的顾虑。因此,收入减少是电网公司实施能效的主要障碍,将提高能效作为电网公司的核心任务也因此进展地相对较慢。

深圳试点细节

据了解, 此次试点政府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电网企业输配电实际收入与准许收入之间的差额,通过设立平衡账户进行调节。输配电价平衡账户盈亏超过当年输配电准许收入的6%时,相应对执行政府定价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进行调整。在一个监管周期内,如果电网实际成本低于核定的准许成本,则节约部分的50%留给企业 。

由于这是中国首次对电网公司实施此种改革,政府会明确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有些国网内部人士欢迎此次改革,因为改革后电网以过网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能够实现稳定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有利于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本次改革之前,政府定价经常出现单边调价的方式,即上网电价上涨而销售电价不上涨 ,电网企业承担损失。

目前该试点只应用于深圳市。然而,一旦在深圳市试点成功,很有可能会推广到全国,我们希望深圳试点为电网公司建立新业务模式,以及接受将能效作为电力行业的一种资源,打开一扇更宽广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