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中国建立了一套实施能效的新机制,要求两大电网公司来承担节能义务。这一机制融合在现有的通过中央制定能效目标并由各级政府和所选单个企业来完成目标的节能系统中。这个报告基于国际经验,给出了我们对中国政府监督电网公司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意见。虽然电网公司有能力有效地开展节能工作,但是他们缺乏良好的记录并且节能义务与电网公司内在利益并不一致,所以政府的监管非常重要。电网公司实施能效项目与现有的节能系统同样有潜力取得成功。但是如果想这个潜力充分发挥出来,中国应该建立政府对电网企业需求侧管理工作强有力的监督程序。这个报告中的建议就是为了帮助建立这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