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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电力市场化的推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发展迅速。长期以来,电力中长期合同被视作保供稳价的“压舱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中长期市场中存在的两个关键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即不合理的上网电价机制以及对电力调度产生的深层次影响,进而延缓了新能源入市进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现状进行了梳理并总结了一些国际经验,对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通过中长期市场支持系统灵活性等方面提出了五点思路。… View Summary +

近年来,热泵的推广和应用在我国发展较快,与其他国家一样,要实现清洁供暖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在采购供暖设备时,许多用户与供热商仍存在犹豫,其中认为热泵运行成本较高是主要因素之一。本文将简要探讨可能解决此问题的路径之一,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中的季节性差异,即季节性电价–通过调节季节性电价来降低用户电费,有助于缓解对运行成本的担忧,促进热泵的使用率,从建筑电气化层面来支持我国实现双碳目标。 2021年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倡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为用户提供更明确的价格信号。更针对电采暖,提出了“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指导,降低用电成本的同时更进一步推动热泵部署。自2021年来,许多省份已经响应号召,实施了季节性分时电价。随着更多的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入电网,提高建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可以有助于消纳电量,另外,制定季节性电价可以降低清洁采暖成本,保障民生供暖需求。因此,有必要考虑如何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 与适用于日内分时电价的设计原则相呼应,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可以应用在季节维度上的分时电价设计原则: 确保能准确反映电力系统短期和长期边际成本。边际成本随用电量变化:短期边际成本通常涉及到发电能源损耗及外部成本,长期边际成本则涉及到发电装机容量和输配电容量。确保分时电价的高峰时段可以贴合电力系统供需较为紧张、发电成本较高的时段,从而正向地引导热泵供暖的选择。例如,如果某省夏季发电边际成本比冬季高,季节性电价也应该清楚地反应这一差异,这样可以降低冬季采用热泵供暖的电费。 制定有前瞻性的季节性电价,基于 “全面系统边际成本” 考虑可规避的长期边际成本。长期边际成本不仅包括发电成本,还包括发电和输配电的增容成本。理想情况下,通过时间信号引导用电行为,可以进一步降低尖峰负荷。不少北方地区用电尖峰发生在夏季,如果季节性电价的设计可以考虑到压低尖峰负荷所避免的增容成本,峰谷比就可以进一步合理拉大。最终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发电、输配电资源投入。 通过透明、公开的流程来制定季节性电价并定期更新,力求最大化分时电价的影响力及用户响应程度。热泵通过其高效的利用效率,可以降低用电量,从而节省电费,它的经济性通常会在长期使用中得以体现。透明的电价制定流程有助于终端用户和供暖公司更好地理解未来电价走势,降低不确定性,进而更准确地预测热泵投资的经济效益,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本文探讨了改善热泵运行成本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通过设计季节性电价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季节性电价可以反映出电力系统边际成本,如果设计得当,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并为终端用户和供暖公司提供理性的投资决策做支撑。同时,定时回顾和优化季节性电价设计,也可确保其与电力系统的发展和用户需求保持同步。未来电采暖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通过科学、透明的方式完善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价的设计,不但能更好地传递价格信号、实现削峰填谷,更能响应倡导,促进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本文首刊于《中国电力报》,2024年5月28日… View Summary +

引言 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是近几个月的热门话题。此次改革将修订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欧洲内部电力市场法规和指令、能源监管机构法规以及批发能源市场一体化和透明度的法规。修订草案已经于2024年4月11日由欧洲议会全体会议投票通过。下一步,该草案将在未来的几周内经过欧盟理事会的投票后最终生效。虽还须经过欧盟理事会的正式采纳,但预计草案内容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我们就此契机介绍和分析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本轮欧洲电力市场改革内容广泛,本文主要聚焦在对容量补偿机制和与之密切相关的现货市场改革的讨论。 2021年开始的欧洲能源危机推动了此次电力市场改革。为应对天然气和电力价格风险,业内就市场改革方案展开了持续的辩论。最终的改革方案大体上避免了(虽然并非完全避免)有利于化石燃料的提议。尽管电力市场改革的最终决定对于容量机制相关的条款做了一些改变,但是欧盟清洁能源转型的方向没有变化。 草案对于容量支付的安排 该草案陈述了容量补偿机制在电力系统转型中维持资源充足性的作用,特别是在各个区域电网互连还不充分的情况下。因此,方案不再坚持旧版本中容量补偿机制只能作为“临时”措施的要求,但维持了容量补偿机制的期限不超过十年的规定。 容量支付机制的排放限制标准仍然是度电二氧化碳排放不超过550克并且平均每年每千瓦装机容量排放不超过350千克二氧化碳。也就是说,未安装CCS的煤电机组将无法满足该排放标准。但燃气发电机组的排放低于此标准,因此不受该规则的限制。另外,修订草案提出成员国可以采取比该标准更严苛的排放标准以限制化石能源的使用。 新规定仍然严格限制新的燃煤发电机组接受容量支付,特别是不允许2019年7月后开始商业运行的燃煤机组参与容量补偿机制,但增加了附加条件。成员国若要延长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现有(2019年7月之前开始商业运行的)燃煤机组的容量支付,必须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申请中需要说明现有的容量支付机制和电能量市场改革措施为何不足以在2025 年后继续维持该成员国电力系统可靠运行。同时,成员国必须提交报告,评估延长容量支付对碳排放和对低碳转型的影响,并提出采购替代容量资源的方案以满足成员国的减排目标。 如果延期申请经过欧盟委员会的批准,不满足排放标准的现有燃煤机组参与容量补偿机制的截止日期可以从之前电力法规规定的2025年7月最晚延至2028年12月,容量的实际交付需要在这个截止日期前完成。成员国仍然需要开展额外的市场化容量采购程序来决定容量提供方和容量支付价格。修订草案规定此市场化容量采购需要面向所有的容量资源,对于不满足排放标准但中标的现有燃煤机组,最多只能支付一年容量电费。 可以看出,在能源危机和电能量市场还未完全一体化这个特殊的背景下,最新的修订草案对于不满足排放要求的容量资源做出了妥协。但欧盟也附加了一系列规定,降低此举对碳排放和清洁转型的潜在影响。 容量机制和电能量市场总体改革思路未改变 虽然修订草案较旧版本方案有一些变化,但欧洲容量补偿机制的主要原则,即容量采购需要基于资源充足性规划和市场竞争的原则并未改变:修订后的方案仍然鼓励各种满足技术条件的资源进行直接竞争,包括需求响应、储能和其他非化石容量资源。容量市场仍然需要通过公开、透明、非歧视和竞争的程序来选择容量资源的提供方,并通过竞价来决定容量支付的价格。容量补偿机制必须由科学、透明和滚动的资源充足性规划指导。 同时,新的方案仍然支持现货市场稀缺定价和一体化。新的方案重申,在实施任何容量补偿机制之前,各成员国需要先纠正不当的行政干预和市场失灵所导致的资源充足性问题,并采取措施优化电能量市场的功能。该方案多次提到维护现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包括强调了容量补偿机制不得扭曲现货市场的价格信号、公平竞争和有效调度,以及容量补偿机制不得阻碍跨区(cross zonal)的现货市场交易。 实际上,欧洲日前、日内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的一体化取得了良好的进展,新的电力市场改革方案要求巩固泛欧洲短期市场的优势,并要求从2026年开始进一步将日内跨区交易的报价截止时间缩短至调度前30分钟,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并调动灵活资源调节供需平衡。 改革对煤电的潜在影响 欧洲的能源危机进一步坚定了欧洲淘汰化石能源机组的信心——这些机组不仅排放高、运行成本高,还容易受到国际燃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存在着高度不确定性。尽管存在修订的容量支付机制,由于没有为燃煤发电厂设定固定补贴,也没有类似“煤电基准价”的机制,燃煤电厂在电能量市场中将逐步变为不经济机组并退出市场。 根据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合作组织-电力部门(ENTSO-E) 2023年的欧洲资源充足性规划,在中央参考(Central Reference)情景下,预计到2025年和2028年欧洲的燃煤发电厂将分别减少4.5GW和7.6GW,到2033年将不再有任何新增煤电。电池和需求侧容量资源预计将得到较快的发展。中央参考情景是在输电系统运行商自下而上对目标年预测的基础上,以最小化系统总成本为目标,对电能量市场的收入和成本进行经济可行性评估,得出的最佳资源组合。2023年欧洲资源充足性规划在最佳资源组合基础上测算容量充裕度,它考虑了已经拿到容量合同的资源,而没有考虑未来可能的容量补偿机制所能带来的对资源充裕度的影响。 结论 总体而言,尽管欧洲电力市场改革方案有些许调整,但基本方向和关键条款与之前的相关电力法规和指令保持了一致。重点仍然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特别是煤炭。欧洲的电力市场改革方案也增加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允许用户自由选择供应商、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以及由政府主导签订差价合约等方式,以增加中长期市场的竞争性和流动性,支持新增清洁能源项目并降低能源价格。 中国于2024年起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可以借鉴欧洲经验优化煤电容量电价政策的实施。根据国际经验,良好的容量机制设计需要: 以科学、严谨的资源充足性规划为基础,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内区域电网是否存在容量短缺,以及容量短缺的量和性质(例如,季节灵活性容量短缺X兆瓦)。 通过透明和竞争性的机制来采购所需要的容量资源,并通过市场竞争决定容量支付价格。 面向所有满足技术条件(能效、环保标准、灵活性)的资源,特别是激励储能、抽水蓄能、需求响应、电网互联等清洁容量资源的参与。 单独为煤电和其他化石能源支付容量电价需要考虑延缓转型和增加排放的风险,也要考虑对于电能量市场的影响,例如,如何确保现货市场价格信号不受容量市场影响。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准确的市场评估,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更系统的电力市场改革措施。我们将继续跟进这些话题并和大家分享我们的研究成果。 本文首刊于《南方能源观察 》,2024年5月17日… View Summary +

Energizing Change Reflecting on the past year, I am struck by many reasons for hope amid the growing climate crisis. You will notice I have signed this as Co-Founder and Interim CEO. Before you dig into the exciting… View Summary +

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是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22年3月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了“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的基本原则,更提出了“推动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的项目试点。应用高能效供热系统是降低建筑总体能耗的一主要方式。放眼世界,很多设有“净零碳”排放目标的国家也已经开始计划并实行各种建筑供暖脱碳策略。电能热泵供暖(下面简称“热泵供暖”)和氢能锅炉燃烧绿氢供暖(下面简称“绿氢供暖”)便是正在被各国考虑和讨论的供暖主要路径的两种选择。 热泵供暖是国内比较熟悉的取暖方式,而绿氢供暖虽然小众,但其讨论热度却在逐渐上升。当前,欧洲一些地区正在尝试采用绿氢供暖。对于绿氢供暖的成本效益和可行性进行深入讨论已成为热点议题,尤其在英国,应该推荐哪种技术作为主要供暖方式、其余方式又该提供多少政府扶助等相关争论在英国已经推进了一段时间。本文参考英国的相关研究和讨论,对热泵和绿氢采暖的能效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从中总结了两个可能会对其它设有净零碳目标的国家具有参考意义的观点: 热泵具有更高的能源利用效率,并且有助于减污降碳协同、建筑电气化,与电力系统清洁转型等工作推进。 热泵供暖的总系统成本较之绿氢供暖更低,能降低社会在供热转型上的经济负担。… View Summary +

中国提出的“双碳”目标要求在2030年实现全面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这引发了一个问题,即建筑行业在2060年前实现脱碳的路径是什么。本文简要地概述了其中一个可行且具有成本效益的路径,并探讨了可能阻碍实现这一路径的潜在障碍。 建筑行业碳减排路径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和一些国际机构定期开展能源转型的研究,包括对全面减碳路径的分析,以及对各个领域的发展建议。在《中国能源转型展望2022》(以下简称“展望”)中,根据双碳目标制定出的建筑行业碳减排路径分析,其中包含以下几个关键的建筑行业里程碑: 建筑行业的终端能源需求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在2030年到2060年间略微下降。 2019年至2035年间,建筑中的煤炭消费量减少,分布式天然气消耗相对稳定,到2060年完全停止使用这两种化石燃料。 在2019年到2060年间,建筑行业终端能源消费量中的电力消费由35%上升到64%,主要由增加的热泵产生。 中国采暖地区集中供热网覆盖的建筑面积占比从2020年约40%提升至2060年约60%。 在2021年到2060年间,集中供热部门的电力消费从零上升到38%,而化石燃料的消费从82%减少到38%。 这种碳减排路径强调了建筑电气化和提高能效,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国家的研究一致。而且,其中建筑减排路径中预设了会有显著增加的集中供热部分,这在美国等其他国家的碳减排路径中较为少见。“展望”中的碳减排路径提到了2060年仍然会有大量的化石能源用于集中供暖,这意味着碳捕捉技术的大量使用,从而引发成本方面的担忧,也许今后的展望中可以对此做出修改。总体而言,“展望”(或类似路径)能有效评估并为建筑行业近期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如何使建筑行业走上碳减排路径? “十四五”规划(2021年至2025年)涉及建筑碳减排的各种声明。一方面,“十四五”规划中的“绿色建筑”部分包括敦促在建筑中用电力替代煤炭和燃气的声明,更提出在2025年之前将建筑最终能源消费中电力消费百分比提高至55%的目标。作为比较,2021年建筑电气化率约为45%。此目标超越了“展望”提出的碳减排方案。 但另一方面,有些政策文件中将电热泵和天然气都视为“清洁能源”,而地方政府五年规划中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包括了积极建设城市燃气分布网络和扩大燃气消耗的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替代燃煤供暖的作用,但由于天然气基础设施存在较长寿命,会引发搁浅资产风险问题。就采暖方式的经济性来说,“展望”和国际上的相关研究表明,最优方案是利用高效的电力供暖替代剩余的燃煤供暖,同时要避免投资新建天然气。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建筑行业的电气化目标并不代表它具有优秀的指导性作用,这要取决于它是通过高效(比如热泵)还是低效(比如电阻或者低效制冷等)的方式实现。 最近,一些地方层面出现了新的清洁采暖途径。去年11月,北京市成为第一个明确电热泵的领导地位、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含例外)、并设定了城市范围内“新能源”(主要是电热泵)提供建筑供暖目标的主要地方政府。然而,北京市的新政策仅要求新能源供热面积占全市供热面积比重在2025年达到10%以上,可能达不到“展望”碳减排路径的要求。 下一步? 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对于引领中国走向低碳未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许多关于支持建筑电气化、采用热泵供暖的政策已经到位,但制定更加严格的目标,明确新能源供热优于天然气供暖,并禁止在新建筑中使用化石燃料,将是迈向前进的重要步骤。与此同时,加强北京市的新政策并将其扩展到其他省市可以帮助加速这一转变。 英文版… View Summary +

在全球能源格局的变革中,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通过热泵供暖器、热泵热水器、电炉等家用电器实现室内用能的电气化是一种更经济、更安全的减排脱碳路径。尽管天然气相对来说是较为清洁的能源选择,但仍然是一种会产生污染和碳排放的化石燃料。作为能源消耗的主要领域,建筑领域应该逐渐削减对天然气的依赖。 深度电气化会显著减少天然气的需求,同时使天然气管网的利用率降低,对相关的产业与用户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2019年,英国确立了2050年净零排放温室气体的目标,加大力度的电气化持续影响着与天然气相关的行业。本文聚焦讨论建筑电气化对英国的天然气配售管网以及电气化政策的影响。英国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方式,可能为其他承诺减排的国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我们期望通过对其具体情况的分析,为全球各地的政策制定者带来些许启发。 本文首发于《中国能源观察》杂志2月刊,原标题为“建筑用能电气化转型:可否跳过天然气环节?”… View Summary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各个省已经制定了具体的细则实施容量电价,以期望减少煤电亏损,激励煤电支持保供,增加煤电灵活性改造。然而,除非这些容量补偿机制设计精准得当,否则可能导致不必要的风险,包括容量过剩、不合理的资源组合、过高的成本和排放,以及阻碍系统灵活性和减缓电力行业转型。 为了避免风险,最重要的国际最佳实践之一是基于前瞻性的、科学透明的电力系统容量充裕度分析来决定需要多少容量,并采用竞争性的采购来获取所需容量。我们根据美国和欧洲的经验结合中国现有机制,介绍了资源充足性规划的关键步骤,并总结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希望对中国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参考。… View Summary +

2023年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统一全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和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有助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在监测和减缓市场力,完善市场规则,监管电力系统排放和个体发电机组的合规性,和监管电力调度程序和可再生能源并网等多个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睿博能源智库持续关注的领域。 这篇文章里,我们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一些国家/地方的市场信息披露实践,对以下五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帮助完善规则,并推动信息披露相关监管工作的实施。 信息报送方式和格式:给予电力交易机构更多的指导,帮助各个交易平台制定统一数据的格式,报送方式等。 信息的共享和公开:给予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获取私有信息和数据的权限,促进电力市场信息在各个区域交易平台和监管机构之间的共享。国家能源局可以委托专业的数据收集、处理、分析的机构对全国电力市场的情况进行周期性分析。 市场力的监测和减缓:增加1)发电商向市场监管或运营机构披露包括燃料、运维、排放成本等在内的发电成本信息;2)制定并公开参考成本手册和市场力监测减缓措施,包括市场力监测方法,现货市场自动识别市场力,并用参考价格替换市场报价的步骤。 市场运营机构的信息披露:进一步1)明确第三方校验报告所需要涉及的内容,2)交易参数需要包括市场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和相关数据。 监督管理方案: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也需要受能源局监督,最好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评估。对经营主体的惩罚措施除了行政处罚和信用处罚以外还可以有经济处罚。… View Summary +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国南方区域一直走在电力市场规则制定与实施的前沿。从2022年中到2023年7月,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及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中国南方电网地区的区域电力市场设计。本报告主要基于2023年6月发布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营规则》或《规则》),并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多个“实施细则”和其他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对南方区域市场设计进行了简要回顾。本文为讨论稿,希望借此文抛砖引玉,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区域电力市场可以有效地加强系统稳定性、降低排放、低成本地帮助可再生能源并网,更公平地分摊成本,并且提高电价和成本的透明性。《运营规则》是推动中国南方电网建立区域电力市场重要的第一步。然而,《规则》在一些关键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清晰之处与尚未充分解决的市场设计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几点包括: 结算体系并不完善; 由于部分市场参与主体未以现货市场价格结算而导致了市场运营商(电力交易中心)的不平衡资金问题; 缺乏区域调度控制; 缺失对区域资源充足性的考虑; 市场价格的监督和监管。 以上几个问题,以及本文中未明确提到的问题,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鸿沟。本文阐述了应对这些挑战可能的策略。除了具体的市场设计外,额外的考虑因素(例如,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和对市场参与者有关市场规则和整体战略的培训教育),也将成为促进和维持区域现货市场参与度的重要基础。 《运营规则》的发布具有显著的意义,并且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它为南方电网区域提出了一个全面详细的区域市场设计方案。如果可以对有些细节部分进行更好地完善和改进,将会带来更理想的结果。文章从以下几点做出了分析和建议,仅供讨论。 节点结算。如果真正逐步结算,“三部制”(即中长期、日前、实时)价格结算模式可能会导致市场运营商出现显著的不平衡资金问题。一个比较具备财务可持续性的方法是采用两部制结算模式,将发电侧偏差在发电节点结算,将负荷侧偏差在负荷节点结算,并通过差价合约来解决中长期合同和现货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按照约定的交付节点来结算。 非市场参与者的市场结算。区域现货市场设计面临的一个关键挑战是,如何在确保市场价格有意义且保持市场运营商财务可行的同时,使得那些不参与市场的省份、负荷和发电机组不受现货市场价格的影响。在短期内,实现这一目标最直接的方法是将非参与者的不平衡电量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将非参与省份的不平衡电量以省交界处的节点边际电价结算;将计划发电机组的不平衡电量以发电侧的节点边际电价结算;将非市场负荷产生的不平衡电量以负荷侧的节点边际电价结算。现货市场设计的一个总体目标应该是使市场运营商实现收入平衡,这只有在非市场参与者支付市场价格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这意味着各个省份加入现货市场的先决条件必须是,不管批发市场电价发生什么变化,它们都将承诺支付电力批发市场成本。将非市场参与者的边际电量暴露于现货市场价格信号下可以激励现货市场需求方与供给方增加报量报价的意愿,从而增加市场流动性并引导出更有意义的价格。 非火电和储能的市场参与模型。《运营规则》提出的市场设计可以接纳所有资源,但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所有资源从一开始就能够参与现货市场。即使非火电资源最初只能通过试点项目参与现货市场,我们建议从一开始就将不同的资源参与模型(例如,基于天气预测的资源、水库水电、电池储能)纳入到调度和结算软件中。 区域调度控制。如果南网总调和省级调度中心继续共享调度权,当可调度发电机组不遵循南网总调的调度指令时,则可能会影响电力系统可靠性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对于区域实时市场,南网总调在调度时间尺度内应拥有全面的区域调度控制权(包括以五分钟为单位的实时调度),即使它不负责辅助服务的采购和小于5分钟调度间隔的调频。以实时价格结算所有计量的供给和需求将有助于将供应商的动机和运营的需求相结合。 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中提出的区域辅助服务市场设计是省级辅助服务采购加上省间交易。目前尚不清楚相较于非市场化电力备用分享协议,这种模式是否值得。在短期内,首先关注区域现货市场,随着各省对区域系统运营商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允许形成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可能更具有意义。 资源充裕性。在现状下,各省份负责制定自身的资源充裕性规划,资源不充足的时候减少负荷。然而,区域现货市场将会充分连接其区域内的所有资源,认识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至少在短期内,应该考虑制定系统在受压情况下运行时,针对供应侧故意减持出力的市场规则。从长远来看,区域资源充裕性规划可以减少为满足系统可靠性而所需的发电容量,并降低总投资成本。 输电成本。省间输电成本似乎仍然是基于交易电量收费,这在具有节点调度的区域市场可能会引起问题。与《运营规则》更一致的替代方法是根据输电或者用电需求的系统同时峰值,将省间输电成本分配给区域各省,并向各省内所有负荷收取输电费。 价格监管。《运营规则》与实施细则对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都引入了多层级的价格上限和下限机制。这些价格限制与其他市场监测和市场力减缓机制一起确保市场拥有足够竞争。然而,在设计这些市场管控措施时,应谨慎确保市场化的优势,如稀缺电价,不受过度约束。 市场监管。《市场规则》尚未明确区域现货市场中缓解市场力的机制将如何设计,哪个部门负责监测和执行市场规则,以及是否有第三方组织负责市场监测。最好在现货市场运行之初解决市场监管上的细节。 本报告可提供英文版全文(The full English version is available)… View Summar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