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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电力行业监管:对中国的建议(初稿) 中文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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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睿博能源智库受世界银行委托,由Energy Sector Management Assistance Program资助,继《低碳电力行业监管:巴西,欧盟和美国的国际经验》的第二份报告。在之前的报告中,我们论述了美国、欧盟和巴西的电力行业监管的发展和趋势,重点强调了碳排放监管的主要问题,并介绍了“最佳实践”案例。

本文结合这些国家的经验以及对中国国情的理解,为中国电力行业改革提出了一套综合的政策建议,以便帮助中国实现低成本、低风险地完成电力行业减排的目标。本文并未就电力行业改革的方方面面做出建议,而是将重点放在了帮助中国政府实现低碳电力行业监管的四个主要方面,即电力行业规划,将能效作为电力行业一项资源,发电运行和定价,可再生能源及并网分析了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给出了详尽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我们的建议(概要)如下:

电力行业规划:

  • 明确各监管部门在电力行业规划中的角色、职能,确保这些部门间相互协调工作;
  • 将环境目标与电力行业规划相结合;
  • 对不同资源方案实施透明精准的评估,包括各种排放物的社会成本等;
  • 为不同资源方案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为获得最低成本的资源组合,需要统筹考虑需求侧资源,发电资源以及输电资源等;
  • 确保电力行业规划会引导投资决策。

将能效作为电力行业的一项资源:

  • 扩大、加强电网公司节能任务,与其他国家处于领先水平的电网公司相比,当前中国的电网公司能效义务目标仍然较低;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电网公司的绩效评估,应该包括“终端能效”一项标准;
  • 实施改变电网公司收入和盈利模式的监管机制;如果设计得当,收入监管机制可以打破电网公司的盈利和售电量挂钩的关系,提高电网公司提供终端能效的积极性。深圳正在实施的输配电改革试点方案,就是很好的事例;
  • 重新审视电网公司利用能源服务公司在实现节能方面的作用。我们提供两个建议,第一,电网公司应该根据电力行业规划针对某些能效资源形成项目组合方案;第二,电网公司应该为实施此组合方案中的能效项目提供资金,可以直接实施或者请ESCO实施项目。

发电运行和定价:

  • 机组实行经济调度,调度应考虑排放成本;
  • 从省级平衡区过渡到更大的区域平衡区;
  • 改革上网电价,有很多种方法,我们的建议是实施两部制电价:1)与发电企业的可用性挂钩的容量电价(固定成本),2)与发电企业的发电量挂钩的电量电价(可变成本)。

可再生能源和并网:

  • 建立补偿机制,发掘现有发电厂的灵活性。目前缺乏这样的激励机制,我们建议对上网电价进行改革以解决这个问题;
  • 为辅助服务设计更为正式的补偿机制,更多的波动性发电需要额外的辅助服务来支持,目前的补偿没有完全覆盖这部分辅助服务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
  • 改善输电规划,并使其与电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并网相协调;
  • 扩大联接,增加省级平衡区之间的区域电力传输;
  • 采用更快的发电安排和调度方案;
  • 改善并更好地利用波动性发电预测;
  • 考虑为无法上网的可再生能源(弃风、弃光)提供补偿,风力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应该共同承担弃风成本,这同时也会鼓励电网公司考虑减少弃风的可能。
  • 调整上网电价补贴机制;扩大对优质和低质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区别,防止风电场和太阳能发电厂过于集中分布,鼓励其跨更大区域建设。
  • 消除分布式太阳能发展遇到的障碍:需要制定一个成功的业务模式,包括对屋顶太阳能所有权更清晰的界定,制定合同范例等;
  • 需求响应可以帮助提高灵活性,有助于风能和太阳能并网;
  • 保证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政策的相互衔接;
  • 实施优先调度,虽然可再生能源法指出可再生能源有优先调度的权力,但实际操作中未能得到保障。这章中很多建议都是针对如何更好地实施优先调度,例如扩大平衡区,采用更快的发电安排等等。

零售电价:

  • 电价应该更透明,且可以更好地反应电力系统成本,包括排放带来的社会成本;
  • 允许用户与发电厂直接签署协议的“大用户直购电政策”,在制定时应确保其不会影响减排总目标的实现。

碳排放交易机制:

  • 将能效政策与碳排放交易机制相结合;
  • 将碳排放交易机制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空气质量政策相协调等。

目前本报告只提供英文版以及中文摘要,完整的中文版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如感兴趣阅读全文,可先下载英文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