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工作中节能服务公司的运作机制
2010年11月,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了一份指导文件,要求中国电网公司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DSM)工作,提出了实现减少售电量(GWh)和降低高峰用电需求(MW)的具体指标。中国政府对节能服务公司(ESCOs)的扶持,以及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提供的财政奖励政策,鼓励了电网企业组建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节约能源、降低能源需求的主要运作机制。这个演讲在北京举办的国家电网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研讨会上,诠释了不同节能服务公司的商业运作模式,描述了节能服务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并提出国际经验说明节能服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良好运转。对中国的建议包括应该促使电网公司直接投资终端用户的节能项目和引入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避免电网企业下属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所有细分市场与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竞争。采纳这些建议将有利于电网企业业务模式的转型,从以电力供应为重点转向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能源服务,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